當前位置: 首頁 >> 德育園地 >> 德育制度

合肥四中Aurour器樂社團章程
發(fā)布時間:2020-06-24 丨 文章作者: 丨 閱讀次數(shù):192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該社團是經(jīng)過校團委批準注冊的,以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為主線,以書法方面的志趣愛好為基礎,以社員之間互相交流、共同研究進步為主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  該社團服從校團委及社團理事會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和紀律以及《合肥市第四中學學生社團管理條例》。                    

第三條  該社團既要發(fā)揚民主,又要加強紀律;既要活躍氣氛,又要保持秩序,多方面保證社團的健康發(fā)展。

第四條  該社團要立足我校,心系學生,以人為本。注重人文精神,揮灑音樂靈感。促使高雅藝術更好的推動我校文化藝術氛圍的發(fā)展,更好的展現(xiàn)我校的學子優(yōu)異的精神風貌。        

第二章  活動

第五條  該社團定期舉行活動,活動內(nèi)容主要包括個人練習及社員之間相互交流。定期組織討論會,以便讓大家切磋技藝、交流感受、相互幫助、共同提高;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小型音樂會,鍛煉提升自己,充分享受音樂的樂趣。

第六條  該社團會為全校的傳統(tǒng)文化環(huán)境建設服務。積極組織開展音樂活動,利用課余豐富校園文化,陶冶思想情操。

第三章 組織與管理

第七條  該社團的干部是社團工作和活動的骨干,必須德才兼?zhèn)?,并愿意為社團工作。該社團機構設置為:社長人,組織部部長一人,后勤組組長一人。社長主要負責組織和安排社團的日常工作和活動;組織部主要負責聯(lián)絡各社員參加活動,并及時進行信息反饋;宣傳部主要負責社團活動及招納新社員的宣傳;后勤組主要負責社團費用的繳納使用與資產(chǎn)管理。

第八條  社團的一切活動會嚴格在國家法律、學院規(guī)章制度允許的范圍內(nèi)組織開展。服從合肥四中團委的管理?;顒訒r間及地點聽從學校安排。

第九條  社員有遵守本社團章程,按時參加本社團活動和演出以及維護本社團利益的義務。社員因故不能參加社團活動的,需提前向社長請假。擅自不參加活動三次者取消其社員資格。社員退社必須向該社團提出申請,由社團除名。

第十條  社員對社團的一切管理和活動有監(jiān)督、提出建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