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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中學2023年春季學期校內資助工作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3-04-11 丨 文章作者:余依琳 丨 閱讀次數(shù):2016

 

各年級部:

為切實做好2023年春季學期合肥市第四中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工作,落實市教育局精準資助工作要求,切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特制訂以下資助方案:

一、組織領導

    合肥四中學生資助工作,實行分管校長負責制,成立學生資助工作評審委員會,下設合肥四中資助辦公室于行政樓學生處,負責統(tǒng)籌協(xié)調此項工作。

二、資助對象標準 

1、普通高中具有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審對象必須為“在籍在校”應屆普通高中學生。

2、合肥四中2023年春季學期校內資助分為:一檔建檔立卡特困補助800元/人、二檔困難補助500元/人、三檔普通困難補助300元/人,具體分檔由學生資助委員會根據(jù)申請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研究決定。

三、申請條件

申請合肥四中校內資助的學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勤奮學習,積極上進;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原則上包括以下對象:

1、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子女或優(yōu)撫家庭子女。

2、下崗職工且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為特困戶。

4、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

5、單親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長期臥床家庭缺乏勞動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

6、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符合以上條件的在籍在校學生填寫合肥市第四中學2023春季學期特困家庭校內資助申請表》,準備好學生本人三代社保銀行卡信息,申請第一檔資助的學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班主任簽字并在班級公示不少于三天,拍攝圖片資料留存?zhèn)洳?/strong>后交年級部,經年級部復核后報學生處。

四、評選辦法

根據(jù)班主任上報的名單,結合學生申請表及具體情況,經三級審核和公示,資助相關學生。

一級評審以班級為單位,組成由班主任、學生代表等參加的認定評議小組,對提出申請的學生材料進行初審并在班級公示不少于三天。

二級評審由年級部對經班級評議小組提交的擬受助學生分檔名單和材料進行復核。

三級評審由學生資助工作委員會根據(jù)年級部上報材料,交學校領導班子、學生資助等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評審工作委員會評審確定擬受助學生名單,并在校園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申報流程

1、請班主任深入了解并貫徹落實《合肥四中資助對象認定和評審辦法》《合肥四中學生資助工作管理獎懲制度》《合肥市第四中學2023年春季學期校內資助方案》,在班級宣傳并發(fā)放《合肥市第四中學2023年春季學期學生資助申請表》。

2、在班級成立評議小組。評議小組由各班級班主任、班干部和學生代表(不少于班級人數(shù)的10%,且不包括申請學生)組成,評議小組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填寫班級評議公示表,班主任簽字后,將學生材料及公示表41417:00前上交年級部班主任為學生助學金申報第一責任人,在方案規(guī)定時限前上報簽署完意見并簽名的經學生填寫完整的校內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過程中學生有退學及復學等異動情況需及時與校資助委員會報備。

3、年級部對經班級評議小組提交的擬受助學生分檔名單和材料進行復核,于4月17日12:00前合肥四中學生處。合肥四中學生資助評審委員會根據(jù)評審條件,評定班級初審、年級部復核后的學生名單及材料,確定本校受資助學生名單。

4、公示。受助學生名單將在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評審委員會重新審核。

 

學生處學生資助聯(lián)系人:余老師 王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51—62899517

 

 

 

 

 

合肥四中學生處

2023年4月6日